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、质量强国重要指示精神,按照民航局党组“加强工程质量监督,提升工程建设品质”的有关要求,近日,民航局印发《关于加强民航专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二十条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,并对相关单位提出工作要求。
《措施》共三个部分,包含二十个条款和两个附件。作为《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》(CCAR-165-R1)的配套规范性文件,《措施》旨在贯彻全生命周期建设发展理念,增强质量意识,强化底线思维,进一步落实各方主体责任,突出重点环节,强化质量管控,提升监管效能,推动民航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。
《措施》指出,要全面落实参建单位质量责任。《措施》要求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,具体包括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、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勘设质量责任、施工单位主体责任、监理单位控制责任等五方主体责任,以及试验检测单位检测质量责任。《措施》通过四个“第一责任”和一个“控制责任”,明确了五方参建单位各自的责任目标和责任内容,不断完善以建设项目法人为首要责任的工程质量责任体系,并贯彻落实《运输机场场道工程建设质量检测管理办法》,狠抓试验检测质量单位主体责任。
《措施》强调,要切实强化民航专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,突出重点环节,抓好重点部位、关键节点、薄弱环节的质量管控。《措施》提出了施工现场关键人员在岗履职管理、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管理、场道工程质量检测管理、工程材料和构配件质量管理、自拌混凝土和水稳料质量管理、关键结构工程质量保证、隐蔽工程验收和阶段验收管理等七个要强化管理的重点问题,以及工程施工标准化、信息化管理和先进建造技术应用、重点工程项目创优和示范等三个要推进的发展方向。
《措施》要求全面履行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管职责,围绕健全工程质量法规标准体系、严格履行工程项目监管职责、严格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公示制度等四个方面,对民航监管部门进一步提出了监管要求。
据了解,为做好《措施》起草工作,民航局组建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控工作专班,紧密结合民航专业工程建设现状,充分分析当前工程建设质量面临的严峻形势,深入研究住建、公路、水运、铁路等行业及地方共35部工程质量安全相关制度文件,参考借鉴好的经验做法,并广泛征求了行业相关单位和部门意见。
民航局机场司相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民航局将组织召开宣贯会对《措施》进行深入解读,督促各参建单位进一步压实责任、抓住重点,督导各级监管部门加强监督,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质量问题,切实将《措施》落实落地,全面提升民航专业工程整体建设质量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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